机械工程学院 2025 年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09:27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25〕156号)和《万象城awc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规定,现将机械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

1.已通过中期考核的2022级全日制直博生;

2.已通过中期考核的2023级全日制博士生(不含在职人员);

3.因公派出国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间具备参评资格。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已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三、指标计算

以在校在籍博士生人数(不含在职人员)为基数分类(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计算。中期考核通过后,各等级奖励标准与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

比例要求

特等奖

18000 元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一等奖

15000 元

约为参评人数的30%

二等奖

12000 元

覆盖其余符合基本条件者

四、指标分配

(一)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

根据《万象城awc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第十条,“对于中期考核通过后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思想品德、中期考核成绩、社会公益活动表现、学科竞赛成绩和‘三助一辅’工作完成情况等要素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机械工程学院以博士生中期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在学校下达的名额之内分类(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进行评定。

(二)指标分配原则

学业奖学金指标直接分配到系所,充分发挥系、所在博士生培养以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的作用。

(三)各系所指标分配

1.学术型博士生指标:以各系所在校在籍、2022级直博生人数和2023级全日制博士生人数为基数,根据上级分配的学业奖学金等级指标,按照整数直接分配给系所。请各系所提交拟推荐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名单,学院组织专家审定。

2.工程博士生指标:2023级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共 21人,由导师、系所推荐学业奖学金等级,学院组织专家评定。请各系所提交拟推荐特等和一等学业奖学金工程博士生名单,并提供科研成果清单,后附科研成果材料且导师在首页签字。

3.各系所2025年参评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名单、中期成绩及上报模板等,详见附件3。

(四)指标分配补充说明

1.分类计算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研究生指标;

2.学业奖学金指标中不含国家奖学金;

3.因公派出国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间具备参评资格,因病、生育和创业等原因中断学业休学的研究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五、上报初评结果时间

请将拟推荐学业奖学金等级博士生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所长签字)材料于10月24日(周五)12:00之前,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孙利平。

六、其他说明

1.学院确定拟获奖博士生名单公示5日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定。

2.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3.如申诉人对本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将申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向学校提请裁决。学校的裁决决定为最终决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孙利平

联系电话:创新港88965204,兴庆校区 82665204

办公地点:创新港2-2064,兴庆校区 西2西252

联系邮箱:slp@mail.xjtu.edu.cn

八、附件

1.《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25〕156号)

2.《万象城awc官网登录入口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0日